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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
臺北市100年「文化就在巷子裡-社區藝術巡禮」活動演出團隊徵選須知

壹、活動目的:
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辦理100年度「文化就在巷子裡-社區藝術巡禮」系列活動,以公開豐富本市各社區居民文化欣賞內涵,落實社區文化推廣,公開甄選方式,徵求專業表演藝術團隊演出企畫書,本館再邀請學者專家,評選出優秀表演團隊,並與協辦單位-各里辦公處共同辦理,將精緻的文化饗宴,在社區展開,以達到「文化就在巷子」之目標。
貳、活動期程:
一、演出時間:預定自100年2月至100年12月之每週六晚間7點30分至9點30分
二、演出地點:以本市12行政區各里里民聚集適宜場地:如公園、廣場、街頭、廟埕、學校操場,並以「戶外場所,露天演出」方式展演。而場地選定乃由本館依各里辦公處申請需求及配合團隊檔期,並經本館會勘場地後再安排時間與地點辦理。
參、團隊參加資格:
一、舉凡於國內登記立案之表演藝術團體。
二、登記立案之藝術經紀公司(演出者不限國內外個人或團體)。
三、具公開表演或策劃製作能力之個人。
四、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、文化社團及文史工作室。
肆、甄選活動內容:依據100年本市各里辦公處活動申請需求,彙整出活動類別與場次,預計甄選36場,各演出類別為:

◎ 一、 二、 三、 四、 五、
活動類別 音樂類 舞蹈類 戲劇類 兒童劇 其他類
預計場次 12場 8場 12場 2場 2場
伍、承作方式:以總包價法方式辦理。
舉凡企劃內容所包含之各項費用:演出人員、燈光、音響、字幕、發電機、舞台搭設、觀眾椅、折疊桌、其他等經費,詳閱(第陸點-徵選內容及經費)說明。
陸、甄選內容及經費:
一、音樂類:12場
(一) 演出內容:以適合戶外表演之各項音樂型態展演,以100至120分鐘為限,舉凡爵士、打擊、管弦、絲竹樂、演唱民歌、老歌或其他綜合性演出之內容。
(二) 演出人數:以含主持人及演出人員至少7人以上之企劃安排。
(三) 提報經費:請依活動企劃所需之人員、燈光、音響、舞台大小、觀眾椅(屆時依本館排定場地之需求決定椅子的數量)以500個塑膠椅為限、折疊長桌2張、發電機60k、現場節目單100張以上及其他項目等,明列經費表。(本經費不含舞台主題背板之費用,由本館負責統一施作)。總經費以新臺幣23萬元為上限。
二、舞蹈類:8場
(一) 演出內容:以適合戶外表演之各項舞蹈型態展演,演出長度以100至120分鐘為限,舉凡傳統舞蹈、現代舞、原住民舞蹈或其他綜合舞蹈等演出之內容。
(二) 演出人數:以含主持人及演出人員至少13人以上之企劃安排。
(三) 提報經費:請依活動企劃所需之人員、燈光、音響、舞台大小、觀眾椅(屆時依排定場地之需求決定椅子的數量)以500個為限、折疊長桌2張、發電機60k、節目單(單色)200張為限及其他項目等,明列經費表。(本經費不含舞台主題背板之費用,舞台背板由本館負責統一施作)。總經費以新臺幣24萬元為上限。
三、戲劇類:12場
(一) 演出內容:以適合戶外表演之戲劇展演,演出內容以【新創劇目】及【未曾於本館、大稻埕戲苑演出之劇目】列為優先,演出長度110至130分鐘,需搭配現場文武場人員伴奏,不得以錄音方式演出。
(二) 演出字幕:演出時需搭配唱詞、投影字幕(舞台兩側)。
(三) 經費明細:依活動企劃所需人員、燈光、音響、舞台、兩側字幕、觀眾椅800張、折疊桌2張、發電機100k,本活動辦理主題及主、協辦單位之紅布條字樣,掛至舞台前方。總經費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。
四、兒童劇:2場
(一) 演出內容:以適合戶外表演之劇目展演,以人數15人以上之【新創劇目】及【未參與本館演出團隊】列為優先。
(二) 演出人員:以主持人及演出人員至少15人以上之企劃安排,並有對白字幕設置。
(三) 經費明細:依活動企劃所需人員、道具、燈光、音響、兩側字幕、舞台、觀眾椅600張(含設兒童區小凳子或軟墊區,屆時依場地配置)、折疊長桌2張、發電機80k及紅布條(本活動辦理主題及主、協辦單位之紅布條)掛至舞台前方。總經費以新臺幣21萬元為上限。
五、其他類:2場
(一)演出內容:以適合戶外表演之其他型態展演,以100至120分鐘為限,舉凡雜耍、魔術、說唱藝術等其他綜合性演出之內容。
(二)演出人數:以含主持人及演出人員至少7人以上之企劃安排。
(三)提報經費:請依活動企劃所需之人員、燈光、音響、舞台大小、觀眾椅(屆時依本館排定場地之需求決定椅子的數量)以500個塑膠椅為限、折疊長桌2張、發電機60k、現場節目單100張以上及其他項目等,明列經費表。(本經費不含舞台主題背板之費用,由本館負責統一施作)。總經費以新臺幣18萬元為上限。

柒、團隊承作流程:
一、團隊送企劃案至本館>>召開甄選團隊會議>>公告團隊名單(於本館網站)>>進行團隊經費議價>>契約簽訂。
二、場次確定>>完成文宣品製作:活動手冊、DM等>>召開協調會(團隊、協辦單位-里辦公處與本館承辦組)。
三、演出前每場進行會勘場地>>實地演出>>團隊檢送成果報告>>辦理核銷撥款>>完成。

捌、審核內容:由本館遴聘各演出類別之學者、專家召開委員會評選,審核內容為:
一、單位登記立案證明(乙份)。
二、單位或個人相關經歷證明(乙份)。
三、活動企劃書內容。
四、評選標準:
序號 評 選 項 目 評分比
1 企劃內容之合理性 30%
2 執行、配合能力及實際效果 30%
3 組織、人力、專業能力及過去實績 20%
4 經費需求分析之合理性 20%
玖、其他相關事宜:
一、各項演出團體必須自行負責「燈光、音響、舞台、發電機、觀眾塑膠椅、桌子」等硬體設施,並於投案時將其規格內容詳載於企劃案內供評選時審查。
二、活動企劃書內容書寫,請詳閱依(第拾點-繳交資料)說明。
三、音樂、舞蹈及其他類表演活動,舞台上有主題背板,由本館負責承做,(舞台背板尺寸為寬10m高3m),屆時團隊搭舞台時需與本館提供【舞台背板】廠商搭配施工。
四、演出團隊請依企劃執行,若實地未依內容履行時,將依契約規定扣除該款項事宜。
五、本活動文宣品由本館統一製作,演出團體配合提供資料(團體簡介、曲目、劇情簡介、照片)及協助宣傳。
六、演出時因天候或場地,如有臨時異動檔期或場地時,經本館協調後,請配合異動。
七、入選團隊得由本館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後續採購事宜,並配合本館協調檔期安排場次。
拾、繳交資料:演出企劃書(紙本)一式10份、演出企劃書(電子檔)光碟一份、照片檔光碟一份。企畫書內容為:
一、繕打方式:為俾利彙整,請以A4直式橫書繕打、左側裝訂、並每頁頁尾加編劇團名稱與頁碼,並依1.封面2.演出內容3.簡介4.劇團立案影本5.預算經費表6.附件:光碟內容說明,順序排列以利審核作業。
二、封面:請以「臺北市100年文化就在巷子裡-社區巡禮活動」甄選為標題,依順序:參選類別、演出主題、劇團名稱、聯絡人、聯絡方式(包括電話、傳真、團址、電子信箱)。
三、演出內容:戲劇、舞蹈類以演出主題、提供情節分場大綱;音樂類以演出主題、演出曲目呈現,另均要有劇團、演員名單與簡介、演出人數、演出長度。
四、簡介:以「演出內容」、「演出人員」、「表演特色」簡介,各項以100-150字為限。
五、劇團登記立案:劇團或單位登記立案證明影本一份。
六、預算經費表:請將依類別項目提列經費,並詳細說明。
七、檢附以光碟存檔部分:
(一) 參演之劇照至少10張以上,(如有劇團主角請標明),並以JPEG檔、解析度300dpi,大小約300K,以光碟存檔一份附上。
(二) 演出企劃書及其他資料:如有影音資料等,附上時,請標註評選播放段落。
八、企劃書及附件資料、恕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拾壹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99年11月15日下午17時止; 掛號郵遞至10554 北市八德路三段25號,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研究組收。信封請註明【文化就在巷子裡徵選並填上甄選類別】,以俾利作業進行。
拾貳、評選公告:評選結果,本館將於評選會議後,以本館網站http://www.tmseh.gov.tw公告週知,並告知獲選演出團體,
拾參、本案俟100年度預算經議會審議後,始發生效力;另本館保有議價、議約權。
拾肆、諮詢專線:25775931分機316 賴小姐、電子信箱:lichin@mail.tmseh.gov.tw
※詳情請洽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官方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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